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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上脫口罩喝水!員警「敲窗罰6000」台北夫妻傻眼「下秒改罰3萬」!

七月 19, 2021

本月13日起,中央宣布全台「微解封」,不過民眾外出仍須全程配戴口罩,否則恐吞罰單。近期,台北一名江姓男子向媒體投訴,表示8日跟妻子到北投好市多購物,因天氣炎熱2人返回車上後,就脫下口罩喝水,不料卻被員警攔下,各開單3000元罰款

江男表示,他為自保拿出手機錄影蒐證,但員警竟將罰單金額改為15000元,讓江男控訴根本是「搶錢式執法」。由於引發輿論爭議,警方對此也出面澄清,並提供當時影像還原過程,讓整起事件大逆轉!

▲江男開車未戴口罩,被警方攔下依法開單。

北投警分局關渡派出所,16日出示當時的密錄器影像,表示巡邏警員經過中央北路四段、大度路口,發現陳男與妻子在車上、未確實配戴口罩,因此攔下依法開單,全案已函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裁罰,並依《傳染病防治法》可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。

畫面曝光,可以看到江男與妻子在車上未戴口罩、明顯已觸法,且員警開單時,僅回應表示罰金為3000元到15000元,並無如江男所控「3000變成15000元、更改罰單金額」。

▲警方出示影片還原過程,並無所謂的「更改罰單金額」。

據了解,江男近期向媒體投訴,稱8日下午到北投好市多購物,2人返回車上後脫下口罩喝水,卻被2名員警敲窗示意,要求他們下車簽2張3000元罰單,江男控訴,他為求自保拿出手機錄影蒐證,員警卻警告他「不要拍我」、「請你關掉」,還將罰單金額改為15000元,江男表示「覺得很無辜」,認為自己雖然沒戴口罩、有錯在先,但員警將罰單金額更改,也很不合理,痛批警方「搶錢式執法」。

不過根據警方出示的影像,當時江男正在開車,跟妻子2人都未戴口罩,巡邏員警見狀,立即將車子攔下並依法開單,當時江妻有詢問員警「罰款多少?」

警方則回3000元到15000元之間,裁罰結果須由主管機關來認定,而此時江男開口大聲抱怨,還叫員警「不要這樣好不好?」,員警表示是依法開單,江妻也幫忙緩頰,表示沒戴口罩就是不對,要丈夫別再抱怨。

影片曝光後,跟江男所述有所出入,因此北投警分局關渡派出所也出面澄清,所長黃文呈表示,全台三級警戒期間,民眾外出須全程配戴口罩,且中央公告自5月26日起,不須勸導、逕予舉發,而針對開車是否戴口罩議題,依照規定自行開車者,若是2人以上同車,就應配戴口罩;若為獨自1人駕車,在密閉空間,不影響、不接觸他人,則可以不用戴口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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